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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孝顺问题

导读:谈谈孝顺问题问:甚么叫做「孝道与孝行」?  答:凡子女侍奉父母的道理,叫「孝道」。敬重父母叫「孝行」。  问:甚么叫做「孝养」?  答:为人子女者,不但要恭敬父母,还要养活父母,要供养父母,使父母在生活与精神方面所需无缺,使其安定快乐,则叫孝养父母。  问:甚么叫做「孝慈」?  答:为人对于父母要有孝道,对子女要有慈悲,所谓对子女慈悲者,乃拔除子女之苦叫悲,给与子女安乐叫慈。对上对下,合称之为孝慈...

  谈谈孝顺问题

  问:甚么叫做「孝道与孝行」?

  答:凡子女侍奉父母的道理,叫「孝道」。敬重父母叫「孝行」。

  问:甚么叫做「孝养」?

  答:为人子女者,不但要恭敬父母,还要养活父母,要供养父母,使父母在生活与精神方面所需无缺,使其安定快乐,则叫孝养父母。

  问:甚么叫做「孝慈」?

  答:为人对于父母要有孝道,对子女要有慈悲,所谓对子女慈悲者,乃拔除子女之苦叫悲,给与子女安乐叫慈。对上对下,合称之为孝慈。

  问:孝慈之道,可以运用于为政否?

  答:能孝于亲,即能忠于国;能慈于幼,即能慈于众。自古忠臣,皆出于孝子之门。孝与忠两者对于一个人的人格是不分的。故忠孝之人,为长上所重,若能慈于众,则民忠于己。

  问:甚么叫「孝敬」?

  答: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叫孝敬。

  问:「孝顺」作何解释?

  答:敬重父母,而不违背父母的意思,叫做孝顺。孟子的主张更为深入,不但子孝,还要孙顺,故曰:「虽孝子顺孙,百世不能改也!」古人汪远孙说:「孝亦善德的通称,非指事亲而言之。」「孝」既为善德的通称,而「顺」亦是善德的表现。

  但对于孝亲,固然是为人子女之应为,至于顺亲,就另当别论了,如为政不慈于民,民众则不顺服,何况亲情呢?自古言:「父母慈而子女孝」,若父母的思想言行,没有仁慈,离开爱心,叫子女如何能够顺从呢?

  看来今后的社会,只有行善的父母,子女才能孝顺,做恶的父母,做坏事也要子女服从,是不可能的了!

  今在报上发现了很多父母之言行,不但荒谬,而且违背伦常国法,叫子女如何顺从呢?故其不顺,应当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公元一九八七年三月四日的联合报,第七版有一则标题为「岂真笑贫不笑娼?老娘经营娼寮,竟叫女儿接客」的新闻,其报导说:

  【彰化讯】彰化县北斗镇妇人张郑秀,涉嫌经营私娼寮,并叫自己的女儿接客卖淫,前天深夜被彰化县警局刑警队机动组当场查获,交由北斗警分局依违警处理。

  警方说,张郑秀(五十一岁)在北斗镇舜耕路五十八巷住宅经营私娼寮,前天晚上十一时,因警方全面执行「正风专案」,娼寮内的几名私娼被北斗警分局传去调查,一名吴姓男子前往要求嫖妓,没有私娼可以接客,刚好张郑秀在台北做事的女儿郑美玉(卅岁)回来,张郑秀即叫女儿充当私娼接客。

  正当郑美玉和吴姓男子在二楼奸宿时,刚好县警局刑警队机动组人员也因执行「正风专案」前来查察,被当场查获,郑美玉承认奸宿代价四百元。机动组将张郑秀母女及吴姓嫖客交由北斗警分局依妨害风俗违警处理。

  公元一九八七年三月十六日的联合报,第六版有一则标题为「亲生父亲太残忍,质押女儿当雏妓」的新闻,其报导说:

  【高雄讯】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队六分队前晚根据林姓雏妓提供线索,在嵩山饭店查获被亲生父亲质押给日美应召站的王姓雏妓。警方已将客人及媒介色情的饭店女服务生移送法办,并布线追缉在逃的应召站主持人李出长、李洪丽花夫妇。

  高市刑大六分队前天凌晨在帝国饭店查获十四岁林姓雏妓卖春后,前天深夜根据林姓雏妓提供线索,前往嵩山饭店十一楼临检,查获住高雄县大寮乡的十五岁王姓少女与吴姓客人在一一七号房内同宿。饭店女服务生黄丽香也坦承以每次一千五百元代价将王姓少女媒介给客人。

  王姓少女供说,去年三月间她被父亲王瑞琳以每年四十万元代价质押给该应召站主持人李出长(四十岁,绰号「阿元」)、李洪丽花(女、卅八岁)夫妇三年。

  她说,该应召站设在三民区辽宁一街,平时由李出长的儿子李景顺(廿二岁)负责接听电话,调派应召女郎到各饭店接客。

  警方调查,王姓少女被质押到该应召站后,曾在高雄市的十九家饭店卖春,每次代价一千五百元,其中八百元由她交给应召站,其余由饭店服务生拿走。

  办案人员将传讯王姓少女父亲,了解贩卖人口案情,并传讯各饭店服务生到案。

  公元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七日的中华日报,第五版有一则标题为「亲娘伙同奸夫诱女卖淫,稚子跳出火坑,前尘如梦,生父报警逮住皮条客,深入追查」的新闻,其报导说:

  【台北讯】离家出走四年余的母亲黄秀霞,涉嫌诱拐十六岁郎姓亲生女儿离家,再伙同姘夫郑锡銈共同胁迫往返中、南、北部地区卖淫将近一年,郎女目前伺机逃出,由生父接回,案经市警桂林分局侦办,除缉获人口贩卖嫌犯高春长外,现正追查黄、郑两嫌犯下落中。

  警方说,嫌犯黄秀霞(卅六岁、云林人)有赌博前科,因嗜赌而于四年余前脱离家庭,并与嗜赌的男子郑锡銈(卅三岁、彰化人)同居,去年四月间,黄女见其郎姓亲生女儿已十六岁,且略有姿色而心生歹念。

  去年四月间,嫌犯黄秀霞以电话联络郎女,表示要带郎女去找工作,郎女因黄嫌为其母亲而未猜疑,前往永和黄嫌赁所见面,未料黄嫌即会同其姘夫郑锡銈,将郎女强押至苗栗的来来旅社二楼,胁迫其卖淫。

  郎姓少女在警方表示,她被拘押在旅社二楼卖淫,其母黄秀霞担任旅社服务生,迫其接客每次两千元,由其母与旅社对分,她在该旅社被拘押了两个月,直至当地警方前往该旅社追查,旅社负责人徐美正(四十六岁、新竹人)经警方依容留良家妇女媒介奸宿罪嫌移送法办。

  随后郎性少女即为其母黄秀霞卖往彰化的一家应召站,郎女如不从,即由黄、郑二人加以殴打,郎女一直想伺机潜逃,但均无法成功,至去年底,黄、郑二人又将郎女带回台北,卖到北区的一处风化场所,由贩卖人口嫌犯高春长(四十一岁,北市人、有赌博、伤害、妨害自由前科)带领郎女继续卖淫。

  今年二月底,郎女趁外出应召时,脱离保镳控制,联系上其生父,而由其生父带同前往市警桂林分局报案。

  市警桂林分局长刘孝直对全案极表重视,指示刑事组长魏庭忠指挥侦办,刑事巡官茆注恩率员前往中、南部深入查证,并于日前在北投区逮捕嫌犯高春长。由于嫌犯黄秀霞、郑锡銈仍在彰化、台中一带活动,警方除将全案移送法办外,并积极追查黄、郑二人下落。

  公元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三日的中国时报,第五版有一则标题「妈妈狠心稚女伤心」,「亲推骨肉入火坑,为钱悖伦常;苦命姊妹出魔掌,报警破娼寮」的新闻,其报导说:

  【高雄讯】狠心的妈妈,竟然将两名亲生女儿推入火坑,高市苓雅警分局在接获两名雏妓报案后,赶赴台东逮捕妇女刘桂英,及涉嫌媒介的陈秀英,应召站主持人「刘三」、「阿辉」在逃,警方循线追捕中。

  苓雅分局刑事组是日前接获十七岁的林姓、及十五岁的刘姓少女逃出火坑,报案后而侦破此案。

  据这对同母异父姐妹表示:她们都是在十五岁时,先后被母亲刘陈桂英以四十万元价格卖到私娼寮。

  林姓姊妹表示:她们每天被迫卖淫十五次至廿次以上,没有达到成绩就挨打,或挨骂,与她们一起卖淫还有六、七名,都是十四岁左右的少女。

  苓雅分局刑事组据报,立即赶赴台东逮捕刘陈桂英及陈秀英,她们均坦承贩卖人口,陈秀英表示介绍一次代价二千、五千元不等,但被害人指称抽头五万。

  昨天,警方到潮州抓拿「阿辉」,但没有收获。

  此外,警方也赶赴彰化,抓拿绰号「刘三」的男子,虽没有收获,但查出「刘三」本名叫许枝旺。

  又有中国时报记者陈景清的专访一篇,标题为「封杀亲情看好钱途」。「弱女接客挨打受辱,妈妈低头不语;新宅不乏家电用品,真的那么穷吗?」他说:

  我国目前的社会型态,为人父母者都相当重视对下一代的培养,尤其教育问题,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观念充斥每一家庭。

  然而,苓雅分局侦破的贩卖人口案,却发现狠心的母亲竟然把自己亲生的女儿推入火坑,充当自己的摇钱树,难道她们母女间没有亲情存在?

  以下是这名狠心的母亲刘陈桂英与本报记者的几句对答。

  问:你为何要把自己的女儿卖到私娼寮?难道女儿被卖后没有向你反映生活的痛苦?

  答:我因为丈夫在七十四(一九八五)年六月死亡,家境贫苦,房子被拍卖了没有办法生活,只好由女儿去赚钱。

  我没有强迫女儿,她们如果不适应,回来诉苦,我都想办法拿钱去赎回来。

  问:你共生育了几个儿女?

  答:我结过两次婚,育有一子四女。

  问:据你的女儿讲,她们每天要接客十五次至廿次以上,达不到这成绩就被打,这种惨状你知道吗?

  答:(低头不语)。

  问:你的女儿十五岁一到就被卖出去,而且连续卖两个,另外两女是否也打算年纪一到就跟着卖出去?

  答:下面的女儿年纪还小,没有考虑到这问题,至于大女儿则已嫁出去了。

  问:女儿替你赚了钱,家里环境改善了吗?

  答:有啊!只是房子贷款还要付,但买了电视机!

  问:孩子被卖出去,两年来你会想念她们吗?

  答:(无语以对)。

  据赶往台东逮捕刘妇的警员表示,刘妇的房子是一栋新房,整理得很漂亮,家中有电视机等电化用品。

  他们认为刘家即使穷一点,但并未穷到不能生活下去,也没有穷到非卖女儿不可的地步。

  公元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的联合报,第五版有一则标题为「老大十三岁,老么才六岁,小小四千金,全卖了!这种亲妈妈,真罕见」的新闻,其报导说:

  【桃园讯】桃园警察分局中路派出所查获一名被质押的未满十一岁陈姓女童,经赶往高雄市陈家查证,发现她的三个姊妹均被在逃母亲陈蔡碧芬卖给人口贩子,再转售给私娼寮。警方同时查出,私娼寮主持人林肇隆、王月桂夫妇,已闻风逃逸,警方正扩大侦查。

  前天下午三时许,中路派出所主管廖庆文据报,指王桂香家中有一可疑女童,立即率员赶往临检,果然发现陈姓女童,她表示自己被卖到私娼寮,廖主管于是将陈姓女童及王桂香带回侦讯。

  警方获知陈姓女童被质押后,派员陪她到高雄市查证,经向邻居查访,得知陈姓女童的十三岁姊姊、九岁及六岁两个妹妹在农历春节前后均被母亲卖给人口贩子。日前,高雄市警方查获一处私娼寮时,救出陈姓女童的两个妹妹,陈蔡碧芬在事发后逃逸。

  陈姓女童告诉警方,她母亲曾嫁给高雄县旗山镇男子陈春城,十几年前离婚,再和高雄市男子黄荣雄同居。母亲和前夫生了二子二女,她们四姊妹是与同居人所生,均未办理户籍登记,后来商得前夫同意,由他认领,但她们都没有入学就读,因此也不识字。

  警方另从王桂香的供词中查出,涉嫌非法贩卖人口买得陈姓女童的是林肇隆及王月桂,至于如何交易的,她表示不清楚。

  警方调查,设籍高雄市楠梓区楠梓街的陈姓女童,今年农历春节前被母亲陈蔡碧芬以十万元代价押给一个不知名男子两年,这个男子把她带到桃园市,转押给开设私娼寮的林肇隆(卅五岁)及王月桂(卅三岁)夫妇,但尚未逼她接客。

  由于警方严厉执行「正风专案」,林肇隆夫妇害怕陈姓女童被查获,两个星期前把她带到桃园市大同西路交给王月桂的姊姊王桂香看管,并限制她的行动。

  公元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七日的台湾新生报,第八版有一则标题为「老爹利欲熏心,贩卖子女,东窗事发,竟然逃之夭夭」,「幼小心灵怕再遭卖,宁愿被收养」的新闻,其报导说:

  【彰化讯】犯有窃盗、抢夺等前科的鹿港镇谢东隆,涉嫌鬻卖二名子女,彰化警分局刑事组昨日侦办,以了解真相。

  警方说,涉嫌的谢东隆(男,三十六岁),犯有窃盗、赌博、诈欺、抢夺等前科,他虽经警方传讯,但昨日他并未到彰化警分局刑事组应讯,警方正追查他的行踪。

  警方说,彰化警分局刑事组昨日讯问被谢东隆所鬻卖的二名子女谢×媚(女、十二岁)及谢×寿(男、十岁),以了解他俩姊弟被父亲所卖并经人收养的经过。

  警方说,谢家这二名子女,分别就读于国小五年级及四年级,长得很可爱,警方人员说,怎么谢姓男子会忍心鬻卖这二名天真无邪的子女?

  警方说,经过讯问,谢家这二名年幼子女告诉警方侦办人员说,他俩姊弟是于本(三)月十七或十八日在学校上第二节下课后,被父亲谢东隆向学校请假,而带离学校到彰化市,而后以三十五万元鬻卖给彰化市大同里一名陈姓妇女,双方曾到某律师处公证,正式办理收养手续,谢某也已拿了二十万元,其余十五万元,双方约定办妥收养手续后,再由陈姓妇女付清。

  警方说,据谢姓姊弟告诉警方人员说,他俩住到陈姓妇女家,陈女一家人对他俩姊弟很好,陈女的丈夫将此二小孩接到南投县信义乡所经营的果园住,并送二姊弟到附近国小读书。

  警方说,据收养此二名谢家姊弟的陈姓妇女告诉警方人员说,在本(三)月十四日前一星期,谢东隆曾到彰化市大同里附近打听有没有人愿意收养小孩,他说他因「经商失败」,愿意将自己的长女长子卖给人收养。经过看视谢家二姊弟后,陈姓妇女认为这对姊弟很可爱,于是双方最后以三十五万元代价,决定由陈姓妇女收养,并到律师处公证,并办理收养手续中。

  警方说,被父亲鬻卖的这对谢家姊弟之生母,已与谢东隆离婚他迁,姊弟昨日告诉警方侦办人员说,他俩不愿意再回到他俩父亲谢东隆处,怕再被卖走。

  彰化警分局刑事组昨日曾传讯涉嫌鬻卖子女的谢东隆,但谢某并未到警分局应讯。警方人员正行追查他的行踪下落。警方也将继续作更深入的调查,以了解此宗鬻卖子女案的真相。

  【本报记者言诚特稿】彰化地区昨日传出了一椿父亲涉嫌鬻卖子女让人收养案,彰化警分局刑事组正作深入的了解与调查。

  警方侦办人员指出,涉嫌的谢东隆,利欲熏心,竟然不顾亲情,而将自己的长女长子「卖给人家」,可见其人伦观念之淡薄,令人感叹摇头。

  谢家这对小姊弟在接受警方人员的讯问时,有说有笑,同时将自己所知道的案情始末,详详细细地说给「警察伯伯」听,天真无邪,纯真活泼,但当刑警问道,愿意不愿意再回到父亲的身边时,则收敛笑容,一脸感伤的回答说「不愿意」,刑警再细问因由,则说「怕再被父亲卖了!」

  小小年纪的这对姊弟,显然在心理上,已对其父亲如此鬻卖子女「行为」,感到伤心与无奈。

  据警方的调查,涉嫌当事人谢东隆,已与这对小姊弟的生母离婚仳异,小姊弟也知道母亲的去处,但无法和妈妈住在一起。小姊弟是谢某的长女长子,仍像一般孩子一样需要亲情来沐浴心灵。

  子女最需要的是亲情的温暖与照顾,谢家这对小姊弟的这番遭遇,警方人员认为必然会在他俩的心灵上造成「创伤」,因此,警方人员指出,假如来日的收养手续能够顺利办妥,那么警方希望收养的陈姓妇女及其家人,能够设法「抹去」小姊弟心灵中已存在的「伤痕」,让他俩能过着美好快乐的生活。

  养育子女是作为父母亲的责任,警方人员认为谢姓涉嫌人,将自己的子女作为过生活的「筹码」,而把子女鬻卖,获得金钱花用,实在违背伦常,因此,警方将深入了解谢某如此行径的真正动机。

  从谢家小姊弟被父亲所鬻卖的「遭遇」,警方人员特别提醒各家长及学校、校会,要更广泛且妥善的照顾下一代,使他们在心理与生理的发展上,都能健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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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日的联合报,第五版有一则标题为「皮肉生涯,非人生活!少女被父押陷火坑,一天接客八十九次,老鸨洪朱雨涉案送法办」的新闻,其报导说:

  【高雄讯】高雄市警察局三民分局员警,前天傍晚在高雄县冈山镇查获旅社老板娘洪朱雨涉嫌贩卖人口及胁迫未成年少女接客,救出王姓女子和许姓少女,已依贩卖人口及妨害风化等罪嫌将洪朱雨移送法办,并追查共犯。

  警方调查,洪朱雨(五十一岁)绰号「玉美」,有诈欺及赌博前科,在冈山镇嘉新西路经营光华旅社。三民警察分局根据密报,于前天下午五时卅分在光华旅社逮捕洪朱雨,然后到冈山镇竹围路她家救出被迫操贱业的王姓女子(廿六岁)和许姓少女(十七岁)。

  许姓少女一再要求警方保护她,不要放她走,她担心会被捉回去继续过着非人生活。她哭着说,七十三年八月廿日,她和姊姊被父亲许启忠(四十七岁,高雄县人)以两百万元代价质押给洪朱雨,为期四年,然后姊妹俩被洪朱雨带到台北华西街、高雄市爱河边、光华旅社及一些私娼寮强迫接客。

  她说,两年多来除生大病外,感冒或月经期间都得照常接客,接客次数太少就会挨打。她平均每天接客三十多次,最高曾达八十九次。

  同时被救出的王姓女子说,七十二年间她母亲患子宫癌,由于家贫无钱就医,她以两年六十万元代价质押给洪朱雨,期满对方又强迫她签下三年合约,代价一百零五万元。洪朱雨为了防止她逃走,将她的身分证及房屋所有权状扣押。

  王姓女子并说,去年七月间她曾逃走,但不久又被洪朱雨捉回去,被保镳毒打一顿,还用针刺她的指甲,另外,洪朱雨曾强迫她到医院堕胎两次。

  警方在洪朱雨家中查扣帐册,发现许姓少女的姊妹及堂姊都在洪朱雨的私娼寮里接客,前天傍晚因被保镳载出去接客而未被救出。

  三民分局昨天已将洪朱雨移送法办,并追缉许启忠,并设法营救出洪朱雨旗下的其他可怜女子。

  关于此类恶行的报导,中外都有,屡见层出不穷,实在不胜枚举,笔者只是为了提倡孝道,对于父母的违法败纪,不顾人伦道德、不合情理的非法行为,为子女者可以依法检举,以拯救父母,不致因恶行而下地狱,这也是孝道的一种。